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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陪好友去作離婚的法律諮詢. 發現離婚的原因還真多.有十條吧. 如果不能具體提出事項.還有種叫做因其他重大事由無法維持婚姻的條文可以訴請離婚. 走上離婚.我想是結婚的人都不願意預見的吧. 可是往往有時候維持比離開還困難. 如果搞得兩個人都兩敗俱傷.也許分開會是種好的選擇. 對於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堅持. 也有經營的不同心得. 如果過程往往不如預期.失望和挫折在所難免..... 又若對方不小心迷途. 帶回不應該出現的參與者. 傷害只會更大.. 不過傳統的觀念都只叫女生要忍耐與等待. 用柔情感化迷途的心. 這種太過理想的處理方式.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..... 不過我想. 如果可以好聚好散.真的也算是為不圓滿的過程畫下一個圓滿的句點吧. 起碼傷害已經停止而沒有再繼續下去了. 不管怎樣. 還是會默默陪著好友走下去的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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